经核实,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原2018级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15汽运W班赵凯等6名学生(详见下表)超过最长修业年限,因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,2019级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19汽制3班彭杰等5名学生(详见下表)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或不假离校,违反了我校《学生管理规定》。根据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八节第六十六条第二款“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,可予退学处理”之规定。第三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经学院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,可予退学处理”。经2025年5月12日汽车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,对赵凯等11名学生作退学处理,注销其学籍。
如本人对处理(处分)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接到处理(处分)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,向汽车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。过时视为放弃权利。书面申诉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851181055@qq.com。或送交至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教学科508办公室。